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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態保育

海洋生態保育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0年 11月 8日, 16:15

海洋生態保育 從﹃小﹄做起
︻前言︼澎湖群島四面環海,漁業資源豐饒,數百年來,海洋一直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曾經帶來傲人漁村榮景,家家戶戶漁灶臚列,空地廣場上,漁簍處處。漂浮在空氣中的不只是魚蝦蟹香,更是豐衣足食,風調雨順溫馨滿懷的菊島漁香。

近二、三十年來,海洋生態丕變,海洋產業蕭條,過度捕撈、毒魚、電魚、炸魚、三層網、滾輪拖網橫行,短視近利的結果,魚少了,蝦逃了,船空簍也空,漁村昔日風華不再。同樣付出血汗與海搏命的漁民們,只求圖個溫飽,不敢奢望發財。此刻,菊島的人們,終於體認資源不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也意識到資源保育、復育海洋的工作也是刻不容緩的。

過度撈捕魚種瀕臨滅種

根據歐美一項研究報告,因為海洋污染與人類過當捕撈,讓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海洋魚類已經枯竭,科學家預測在四十年後,將有九成以上的魚種瀕臨滅種的困境。台灣學者也指出,台灣海岸受到嚴重的破壞,讓許多生物無家可歸甚至喪命,再加上海洋污染,寄居蟹找不到適當的貝類,只得屈居於人類丟在海邊的寶特瓶蓋或燈泡裏。而中興大學 吳聲海副教授從解剖的赤蠵龜腸胃中發現,裏面處處塞滿了人工塑膠垃圾,他懷疑造成西海岸海洋動物擱淺頻繁的主因是因為堆積在海岸的垃圾。

可見這不僅是澎湖,﹁魚源枯竭﹂更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問題,環境的劇烈改變、海洋環境的污染與過度撈捕的問題,造成現今漁業面臨到前所未有的挑戰。

為重拾漁業未來的希望,讓我們的下一代能貼近海洋愛護海洋,瞭解海洋生物的生態,因此,﹁珍愛海洋、擁抱希望﹂必須深入校園與我們的下一代,讓他們瞭解到海洋生態環境是需要他們共同努力與愛惜。
發展漁業除了是撒下﹁漁網﹂,更應該是播下﹁希望﹂,在未來期望能藉著海洋教育的深耕,培養孩子們成為一個熱愛海洋、善用海洋、擁有海洋國際觀的下一代,再造澎湖未來﹁漁﹂業的美麗﹁夢﹂想。

培養保育從小扎根
﹁保育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種生活態度﹂,唯有將環境教育從小扎根,培養兒童正確的保育觀念,才能促進台灣自然資源的永續發展,及創造海洋文化更高的價值和更寬廣的發展空間。

澎湖面積雖小,但海洋生物的種類之多,比起其他沿海國家而言其平均值要高出很多。造成澎湖海洋生物資源豐富的主要原因,除了因為澎湖地理位置優越,正好位在台灣海峽黑潮交會處,地理分布、生態保育、資源利用等等。累積的物種多,資源豐富,澎湖縣政府為推廣海洋保育理念與行動,透過社會服務之人力資源,環境維護等工作之推動,同時經由擴大民眾參與層面,激發國民熱心公益,奉獻智慧的社會風氣,增進民眾對海洋的認識、瞭解、關心及支持,進而共同經營永續利用海洋資源的文化。

為了推廣海洋保育及漁業永續經營的概念,縣府針對國小學童舉辦自然保育宣導活動,使生態保育的觀念向下扎根,讓學生瞭解海洋資源保育及環境維護之重要性,讓孩子從不同的角度去認識海洋、親近海洋、對海洋產生情感,進而透過學子達到影響父母的目的,全面推動海洋永續發展教育,讓全民一起投入這場﹁藍色運動﹂。

縣府加強種苗繁殖放流 取締違法捕魚行為

由於漁業資源日漸減少,為復育海洋生態,種苗放流是維護漁業資源與海洋復育最直接、最有效果的方法,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水產種苗繁殖場藉由繁養殖技術,孵化培育各式魚貝介種苗,並大量實施放流,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及增裕漁業資源,讓本縣漁業免於枯萎。

縣府並持續海洋資源保育、養護工作,訂定相關漁業資源保育的法規及措施,持續巡戈海域、取締海上非法毒電炸魚、維護海洋生態、保障合法從事捕魚漁民之權益,消除海洋亂象,保護漁業資源。

 縣府近年來也持續實施淨海工作,每年僱請本縣潛水業者在本縣海域珊瑚礁區、人工魚礁區進行海底覆網清除之工作。將海中破損遭棄置或不當作業致網具纏繞於海底的網具,覆蓋在岩礁或珊瑚礁或人工魚礁上,導致礁體老化、死亡,使得魚類無以棲息之漁網予以清除。因此,縣長王乾發也特別呼籲漁友從事網具漁撈作業時,應避免於礁岩區海域進行,或任意棄置損壞網具,讓我們共同為海洋生態、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戮力。

永續漁業立法奠定基礎

為永續經營,縣府目前的作法從﹁立法﹂、﹁教育﹂、﹁研究﹂三個面向著手,希望透過各種方法來加強宣導海洋保育工作,並透過一系列之漁業資源保育作為,減輕漁業資源過漁之壓力,使資源日漸回復,為漁業之永續經營奠定基礎。縣府也制訂有澎湖特有種章魚禁漁期、馬糞海膽禁漁期暨最小漁獲體長、丁香魚禁漁期、禁採珊瑚礁保育貝類、禁採黑海參、蕩皮參、糙刺參、禁採硨磲貝、澎湖內灣海域禁漁區等保育措施。

對瀕臨絕種海洋生物的保育-海洋教育刻不容緩,希望海洋生物和陸上生物一樣獲得重視,也希望我們大啖鮪魚、石斑魚時,明白魚類亦是值得保護的野生動物。縣府也透過教育讓大家明白鯊魚、黑鮪、石斑魚就像台灣黑熊和彌猴、非洲黑猩猩和獵豹等一樣珍貴,以喚起全民的保育觀念,否則海洋生態劫數難逃。縣府除了辦理宣導活動教育之外,也派海洋生態保育宣導工作隊赴本縣各國中、國小辦理海洋教育宣導之工作,期能從教育開始紮根,做好百年樹人之工作。

惟有讓民眾瞭解、掌握海洋生態環境、海洋生物之資源量豐度、食物鏈之關連等相關資訊。在取得科學支撐前提下,制訂合理利用漁業資源之相關規範與措施,調整產業結構,方能均衡生產、生態、生活與生命之新漁業。

結語:四面環海的澎湖,海洋是澎湖最寶貴的資源之一,透過海洋生態的種子教育,讓澎湖人更加瞭解自己的生態資源,在潛移默化的過程中,培育每一顆愛護生態的用心,這就是為何王縣長推動小朋友一起參與放流,讓如此活動的意涵更顯得意義非凡。希望藉由各級學校的戶外教學,讓學生從認識栽培漁業、魚苗放流、海洋生態遭受的危害、珊瑚礁的重要性與復育、認識海洋生物物種、了解如何來做好海洋生態保育工作等解說,藉以提升學生對於海洋生態的瞭解,並進而身體力行做好生態保護的工作。告訴大家﹁水產資源並非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之觀念與認知,讓大家知道若不知珍惜,失去後就得嚐盡苦果。因此,縣府期許政府與民間齊努力,再造往日豐漁景象。
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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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資源復育 縣府集思廣益謀對策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2年 2月 22日, 18:02

漁業資源復育 縣府集思廣益謀對策

海洋漁業資源減少係人為及環境變遷影響,亦是世界性共同的趨勢與各國政府目前正面對的嚴峻課題。面對前揭嚴峻課題,澎湖縣政府從「立法」、「教育」、「研究」三個面向,持續以保護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為方向,希望集思廣益,謀求對策,從不懈怠,亦希望以相關作為,早日回復海洋生機。
 (一)立法:透過一系列之漁業資源保育作為,減輕漁業資源過漁之壓力,使資源水準日漸回復,為漁業之永續經營奠定基礎。有關資源保育作業縣府制訂有澎湖特有種章魚禁漁期、馬糞海膽禁漁期暨最小漁獲體長、丁香魚禁漁期、禁採珊瑚礁保育貝類、禁採黑海參、蕩皮參、糙刺參、禁採硨磲貝、澎湖內灣海域禁漁區等保育措施。而保育之重點在管理而非劃設、制訂,換言之,持續加強巡護取締之能力絕不能少,若不善待自家後院這隻「金雞母」,竭澤而漁的後果就是生態崩毀、資源崩盤。過去海洋保護我們,現在我們要保護海洋。
 (二)教育:瀕臨絕種海洋生物的保育-海洋教育刻不容緩,海洋生物應該和陸上生物一樣獲得重視,在我們大啖鮪魚、石斑魚時,需明白魚類亦是值得保護的野生動物,而且任何大型魚類都已面臨滅絕危機,否則學者警告2048年可能將沒有野生魚類可供人類食用。透過教育我們應要明白鯊魚、黑鮪、石斑魚就像台灣黑熊和獼猴、非洲黑猩猩和獵豹等一樣珍貴,喚起全民的保育觀念,否則海洋生態劫數難逃,漁業單位除了經常辦理之宣導活動教育之外,自97年起組織「海洋生態保育宣導工作隊」赴本縣各國中、國小辦理海洋教育宣導之工作,迄今已辦理50餘場次之宣導活動。期能從教育開始扎根,做好百年樹人之工作。
 (三)研究:惟有了解、掌握海洋生態環境、海洋生物之資源量豐度、食物鏈之關連等資訊。換言之,在取得科學支撐前提下,以制訂合理利用漁業資源之相關規範與措施,調整產業結構,方能均衡生產、生態、生活與生命之新漁業,縣府近年來委託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陸續建立本縣海洋生態基礎調查研究資料庫,研究之內容計有:澎湖海域底拖魚類群聚結構之研究、澎湖內灣海域漁業現況之研究、澎湖丁香扒網漁業現況之研究、電氣拖網對漁業資源影響評估、澎湖硨磲貝資源量之調查、澎湖潮間帶生態調查評估、澎湖近海底棲魚類群聚分析之研究、遠海梭子蟹生態及資源量調查之研究、澎湖海草區基礎生態調查之研究、澎湖珊瑚礁保育貝類族群量調查之研究。
 為面對如此劇烈的變化,縣府對漁業資源復育採開源與資源管理節流雙管齊下的應對方法;開源上,目前已繁殖出青嘴、嘉鱲、鐘螺、鳳螺、九孔、海膽、蝦蟹、大型藻類達20種以上,每年超過300萬尾(粒)的放流,同時針對棲地保育,進行了珊瑚礁的復育,數年來共計移植鹿角、桌型、軸孔等珊瑚2萬株以上,經調查結果發現除生長良好外,亦聚集了大量海洋生物,對資源復育產生極大貢獻。
 另外縣府亦爭取編列預算進行水產種苗場第3期擴建計畫,興建「種苗生產與海洋生態教育」大樓,除加強海洋物種之復育與放流,同時對於下一代藉由海洋生態之復育與教育,建立根本解決之道,以期許海洋資源之恢復。
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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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自然保留區 棲地保護區 自然保留區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2年 4月 7日, 00:18

保育野生動物保護區 登島小心觸法

︻記者鄭家瑜報導︼澎湖縣政府現有公告大、小貓嶼為野生動物海鳥保護區,小白沙、雞善嶼 、碇鉤嶼為玄武自然保留區與望安島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以及東吉、西吉、頭巾、鐵砧嶼自然保留區,即期望透過保育法及管理措施來保護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環境。

因此為讓民眾及遊客了解並支持生態保育工作,籲請私人遊艇及海上遊樂中心及釣具行等業者,瞭解自然生態保育之重要,同時函請配合宣導生態保育工作,避免民眾違規登島而觸犯法令。

觀光季節,縣府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八海巡隊、南部地區巡防局第七海岸巡防總隊、南部地區巡防局第七二岸巡大隊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等單位,將加強本縣保護留區之巡查,如違反法令而違規登島,違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或科十五萬元以上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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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潛水捕魚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2年 7月 14日, 18:16

為保護漁業資源
縣府加強取締違法潛水捕魚
 (記者鄒秀成)為維護本縣漁業資源之永續利用,縣府所屬非法捕魚查緝小組結合警察、海巡等單位始終以打擊不肖漁民維護漁業資源之政策立場,持之以恆,並隨時機動巡查各海域查緝潛水捕魚及毒電炸魚等之非法漁業行為。農漁局籲請漁民朋友不吝提供違規捕魚情資供縣府農漁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執行查察,共同為永續海洋生態環境願景戮力。
 縣府農漁局表示,漁船利用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軟管(或水肺)潛水捕魚涉及違反漁業法第9條:「為開發或保育水產資源,或為公共利益之必要,主管機關於漁業經營之核准時,得加以限制或附以條件」,及縣府依同法第54條第5款規定以96年11月9日澎府農漁字第09635012822號公告本縣20噸以下漁船攜帶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管長度管制措施之規定。至自用遊艇(或無籍船筏)利用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軟管(或水肺)潛水捕魚涉及違反漁業法第6條:「經營漁業者,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取得漁業證照後,始得為之」規定。
 另依據海岸巡防署指出,本縣鳥嶼、目斗嶼、吉貝、員貝、大倉、裡正角、鎖港、鐵線岸際、東嶼坪、西嶼坪、東吉、西吉等熱門潛水海域,時有民眾持魚槍搭乘船筏下海打魚之情事,縣府農漁局表示依據漁業法第6條、第9條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7條第3款規定,漁民及民眾不得持魚槍下海打魚,違反者可依前揭法令核處行政罰鍰。
 水產資源具有再生性,而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少數短視漁民此舉「竭澤而漁」之行為,造成海洋生態環境之影響深鉅,縣府農漁局呼籲漁民朋友切勿心存僥倖從事非法捕魚行為,並遵守漁業資源保育之相關規定。並告知親友,漁船凡違規利用潛水器潛水捕魚被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1款及第7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自用遊艇(或無籍船符)違規潛水捕魚被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4條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共同遵守,俾免違規遭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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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不改 恢復早年豐富生態難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2年 7月 21日, 15:10

觀念不改 恢復早年豐富生態難
 (記者蘇文章特稿)水產種苗繁殖場近年成功掌握多種魚、貝、海膽繁養技術,對海洋資源復育功不可沒,但民眾的觀念一日不改,一批又一批的放流,頂多只能避免資源枯竭,無法恢復早年豐富的生態。
 早年的澎湖海洋資源,對稍有年紀的人來說,是一段美好的回憶,當時的海洋生物,隨手可得,遼闊的海域就像天然冰箱。
 可惜隨著環境、水文改變,物種先要面對越來越嚴苛的生存環境,加上市場對特定物種的炒作,自然繁殖量趕不上被捕量,整個海洋資源逐步枯竭至今,物以稀為貴,特定物種也從低價變成高價。
 雖然水產種苗繁殖場持續掌握繁養技術,也不定期放流種苗,最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資源復育,希望能回到早年的海鮮隨手可得,可惜這樣的努力不敵市場現實,官方放多少,民間就抓多少。
 當然,若沒有種苗繁殖場的放流,特定物種只會更高價、更難得一見,只是當官方持續努力、持續放流,民間跟在後頭拼命捕撈,雖說官方的放流最終成了經濟利益流到漁民口袋,也算得上是政府施政成績單,只是這樣的循環下去,距離澎湖海洋恢復早年榮景的距離只會更遠。
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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