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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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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0年 1月 31日, 20:57

本縣海域海豚出沒頻仍 疑白腹銳減有關

 (記者宋國正報導)本縣海域最近幾年來經常出現大批海豚洄游,傷害各種魚類,導致各處海域的冬季漁獲量銳減,嚴重影響漁民生計,由於今年至今白腹又消聲匿跡,漁民懷疑和海豚出沒有關,紛紛建議有關單位能開放捕捉海豚或研議出一套驅離之法,以保障漁民的權益。
 湖西北寮、白沙北海漁民昨日以沈重心情指出,每年夏季正值本縣海域各種魚類盛產期,但郤處處可見海豚成群結隊出沒,除在北海赤崁、吉貝、鳥嶼、西嶼內垵等地海棫經常可見,在北寮海域更是出沒頻,由於海豚性喜啄食魚類頭部後拋棄,大批上等漁獲,就在海豚一啄一拋中,化為烏有,令他們相當不捨,雖然漁民對成群海豚十分厭惡,但因有野生動物法保障,漁民唯恐驅離、捕捉會觸犯法紀,也對牠無可奈何。
 漁民又說,有值冬季漁汎期,但因在澎湖各處海域仍有海豚出沒,漁民深怕一些冬季洄游的高經濟魚種騷擾,除用驅離方式私海豚趕走外,並曾建議有關單位處理解決,但縣府有關部門皆以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若非法獵捕、宰殺海豚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非法騷擾、虐待海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來呼籲漁民不要輕言試法,從未顧及到漁民生計問題。
 對於漁民的指責,湖西、白沙鄉公所表示,海豚族群雖令大多數漁民厭惡,但因有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鄉所也無可奈何,僅能行文至有關單位,將漁民聲音表達讓他們知道,並要求儘速處理解決,以保障漁民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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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帶斑海豚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0年 2月 10日, 01:46

受傷保育類﹁熱帶斑海豚﹂ 打針後員貝野放
︻記者鄭家瑜報導︼昨日上午七時四十分行政院海巡署岸巡七二大隊官兵通報縣府農漁局,前︵八日︶晚十一時湖西鄉沙港漁港內發現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兩隻,至清晨只剩下乙隻於中西村海域洄游。該局生態保育課人員立刻前往,並即請中西漁港安檢所之官兵,幫忙協助負責該海豚之安全維護等之行為及救援工作。

據判斷,保育類之海豚不可能單獨洄游於靠近陸岸之海域,可能係迷航或身體有受傷等情況。該隻海豚因擱淺於近腰之水域,無法自行游出海,農漁局及防治所和安檢所官兵等人員,齊力將其救護至卡車上,然後再將其送至僱用之漁船上。經防治所人員檢查其身體,發覺其尾鰭有部份刮傷,該所所長除給予敷藥等治療,並予注射乙劑營養劑等藥物。接著由救護人員陪同漁船載運其至員貝嶼 外海域順潮汐野放之。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感謝沙港村及中西村附近之漁民熱心參與,海巡、安檢等官兵,發現該保育類動物,即刻給予人力之支援及協助。在過年前發現海豚洄游於港區,在符合野動法規定依法通報,尤其是救護人員的細心,甚至輕聲呼喚安撫,許多圍觀的小朋友相當興奮,也目睹整個救護、救傷過程,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保育觀念的深植下,野生動物保育的成果又邁進了一大步。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救護,須要大家的支持和援助。如發現受傷之野生動物時,請通報該局生態保育課人員。

熱帶斑海豚現身合界漁港 2012.12.11.
圖檔
合界安檢所於今(11)日下午2時於西嶼鄉合界漁港發現一頭海豚,經通報澎湖縣農漁局派員前往檢視發現疑係熱帶斑海豚。由於該海豚狀況穩定而且外海風浪強勁,因此請合界安檢所定時觀察海豚狀況,希望海豚能在天候良好時自行遊出。根據文獻調查,鯨豚會因為追蹤魚群、生病、躲避風浪等情形游入漁港或內灣,海豚進入漁港的情形澎湖往年也常發生,大部份的案例都會自行游出。農漁局表示該頭海豚進入合界漁港內,請民眾不要有驚嚇的舉動,因為各類海豚都是保育類的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之規定不得騷擾、虐待,如果違反將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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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寮北海漁業資源銳減 疑和海豚出沒有關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0年 6月 17日, 15:15

北寮北海漁業資源銳減 疑和海豚出沒有關

 (記者宋國正報導)每年六月是本縣漁業盛產期,但北海丁香海域及湖西北寮海域的丁香族群出沒今年卻比往年來得少,令漁友懷疑和海豚出現傷害各種魚類有關。由於至今沒有一套解決辦法,令漁民憂心,近期紛紛建議有關單位能開放捕捉海豚或研議出一套驅離之法,以保障漁民的權益。
 湖西北寮、白沙北海漁民昨日以沈重心情指出,每年夏季正值本縣海域各種魚類盛產期,但郤處處可見海豚成群結隊出沒,除在北海赤崁、吉貝、鳥嶼、西嶼內垵等地海棫經常可見,在北寮海域更是出沒頻,由於海豚性喜啄食魚類頭部後拋棄,大批上等漁獲,就在海豚一啄一拋中,化為烏有,令他們相當不捨,雖然漁民對成群海豚十分厭惡,但因有野生動物法保障,漁民唯恐驅離、捕捉會觸犯法紀,也對牠無可奈何。
 漁民又說,有值冬季漁汎期,但因在澎湖各處海域仍有海豚出沒,漁民深怕一些冬季洄游的高經濟魚種騷擾,除用驅離方式私海豚趕走外,並曾建議有關單位處理解決,但縣府有關部門皆以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若非法獵捕、宰殺海豚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非法騷擾、虐待海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來呼籲漁民不要輕言試法,從未顧及到漁民生計問題。
 對於漁民的指責,湖西、白沙鄉公所表示,海豚族群雖令大多數漁民厭惡,但因有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鄉所也無可奈何,僅能行文至有關單位,將漁民聲音表達讓他們知道,並要求儘速處理解決,以保障漁民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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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鼠海豚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1年 2月 24日, 17:10

幼豚凍死了
圖檔
白沙鄉中屯村海邊發現乙死亡新鼠海豚
2月23日下午近傍晚時,由白沙鄉清潔隊員呂女士於中屯村海邊遊憩公園處海灘發現乙小型海豚擱淺死亡,通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農漁局於今日早晨即派員前往處理。
農漁局人員發現該海豚係屬新鼠海豚幼豚,全身已發現腐敗且尾部已潰爛幾不見肉型,研判該海豚確實死亡約10日左右,隨洋流飄散至本縣白沙鄉海域而擱淺該處。該局並電傳該海豚照片予中華鯨豚協會登錄。
農漁局表示,鯨豚擱淺案例於初秋、冬季時,在澎湖海域是經常會發生的。故於此時間縣民應特別注意,如有類似鯨豚活體或擱淺死亡案例,龥請縣民可逕洽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受到冷氣壓肆虐,位於白沙中屯風車鄰近海域沙灘,清潔隊員呂香桂昨日當地撿拾垃圾漂流物時,無意間發現一隻已死多時、尾部腐爛之小海豚,由於海豚屬保育類動物,緊急通報農漁局自然保育課前往處理。
 對於陳屍中屯海域沙灘的幼豚,自然保育課陳金龍課長表示,接獲村民通報後,因天色已暗,未能派員前往處理,為了解死亡原因,保育課將於今日上午派員前往處理,除拍照存証和辨識海豚種類外,若死亡多時尾部出現腐爛,通常都會就地掩埋。(圖/文 宋國正)

海豚陳屍岸邊 保育課:脫離魚群生病導致 1.18.

 (記者宋國正報導)吉貝島以沙尾地形聞名於世,日前中午一隻海豚隨著交通船進入吉貝港,隨後一直在港區內洄游,當地漁民企圖以漁船驅離出港,但海豚又迅速入港,昨日上午卻發現陳屍於岸邊,縣府保育課緊急商請安檢站幫忙就地掩埋,陳課長說,受到嚴重內傷導致。
 由於受到黑潮支流及大陸沿岸流影響,海豚常洄游在澎湖海域,由於海豚會與漁民爭搶漁獲,被漁民無情捕殺,昔日澎湖曾為捕捉海豚大本營,並輸出活體海豚給台灣野柳世界,但隨著保育法公告及觀念更新後,保育取代殺戮。
  生態保育課長陳金龍表示,由於海豚無明顯外傷,避免造成驚嚇曾通知安檢單位密切注意,根據海豚外型判斷,疑似瓶鼻海豚,死因疑是受嚴重內傷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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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口入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1年 5月 10日, 16:49

吃海豚肉進補 當心「禍從口入」

 (記者蔡若瑟特稿)受到傳統觀念影響,吃海豚肉的風氣,在沿海地區迄今仍難禁絕,究竟海豚肉是補品?還是毒品?據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郭仁政表示,近年來海洋污染嚴重,海豚肉含有大量重金屬,對人體有害無益。中華鯨豚協會祕書長李明華更表示,海豚體中含有高度汞和多氣聯苯,吃愈多,健康愈容易出問題。
 老一輩的漁民認為海豚肉很滋補,早期更被視為是坐月子婦女調理、進補的聖品,以致在沿海地區形成一股吃海豚肉的風潮,沿海縣市的漁市場多是大剌剌的整條陳列供選購,不少住都會區的老饕為滿足口慾,或利用假日自行到沿海漁市購買,或託親友代購。
 時至今日,即便海豚已被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列為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禁止捕捉、販售及食用;凡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一經查獲,將面臨六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刑責,還得併科2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但是嗜吃的老饕仍大有人在。
 有人買自然有人賣,是市場供需法則。海豚被列為保育類動物後,漁民礙於罰責,不敢公然獵捕,在貨源短缺下,意外造成海豚肉奇貨可居;據了解,海豚肉的零售價格從以往一斤幾十元,飆漲到現在每斤約250到350元之譜,小吃攤每盤叫價更在3、4百元以上,而且,沒有門路還買不到,因為業者為逃避罰責,都設有「通關秘語」,諸如「買一輸衫(台語買一套衣服)」、「買黑豬肉」、「找阿童伯」等,各地因口音不同,而出現各式各樣的不同的秘語,沒有通關秘語,或陌生的客人,業者絕對不賣。
 至於政府對獵捕、買賣海豚行為開罰,漁民也深感無奈,更覺「無辜」。不少漁民即很不以為然的指出,海豚喜愛吃鮪魚、鰹魚,而且常跟在作業中的漁船旁梭巡,將魚群嚇跑,因此許多漁民都視海豚如眼中釘。
 漁民指出,由於海豚喜在漁船旁追逐魚群,稍一不慎即「掛網」,待漁民收網發現時,往往已死亡多時,如將屍體丟回海,怕對海洋造成污染,帶回漁港則擔心被相關單位誤會是蓄意獵捕而吃上罰責,對漁民而言直如燙手山芋。因此,少數心存僥倖的漁民即以「挾帶」方式,一旦「偷渡」進港得手,轉賣給餐飲業者或漁販等還可發筆小財。
 因此,在台灣本島許多沿海縣市的餐廳、海產店、小吃攤,販售海豚肉與吃海豚肉同樣都是專賣「內行人」的「公開的祕密」,風氣依舊鼎盛。
 不過,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郭仁政提醒,近年來海洋污染嚴重,海豚肉含有大量的重金屬,食用海豚肉對人體有害無益。中華鯨豚協會祕書長李明華也表示,海豚體中含有高度汞和多氣聯苯,食用海豚肉是不智之舉,吃愈多,健康愈容易出問題。
 因此,嗜吃海豚肉的老饕,似乎該好好思考一下,為吃海豚肉可能面臨坐牢、罰金等罰責不輕的刑責外,還可能賠上健康;為了滿足一時的口腹之慾「拚死吃河豚」?真值得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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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資源銳減 海豚出沒減少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2年 11月 8日, 18:06

海洋資源銳減 海豚出沒減少
 (記者宋國正報導)本縣海域最近幾年來經常出現大批海豚洄游,傷害各種魚類,導致各處海域的冬季漁獲量銳減,嚴重影響漁民生計,近年來因北海丁香魚場海洋資源銳減,使得海豚數量也相對的減少。
 白沙北海漁民指出,每年夏季正值本縣海域各種魚類盛產期,但卻處處可見海豚成群結隊出沒,除在北海赤崁、吉貝、鳥嶼、西嶼內垵等地海域經常可見,在北寮海域更是出沒頻繁,由於海豚性喜啄食魚類頭部後拋棄,大批上等漁獲,就在海豚一啄一拋中,化為烏有,令他們相當不捨,雖然漁民對成群海豚十分厭惡,但因有野生動物法保障,漁民唯恐驅離、捕捉會觸犯法紀,也對牠無可奈何。
 時值冬季漁汎期,早年因各處海域有海豚出沒,漁民深怕一些冬季洄游的高經濟魚種騷擾,除用驅離方式將海豚趕走外,並曾建議有關單位處理解決,但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若非法獵捕、殺海豚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非法騷擾、虐待海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鄉公所表示,海豚族群雖令大多數漁民厭惡,但因有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鄉所也無可奈何,僅能行文至有關單位,將漁民聲音表達讓他們知道,並要求儘速處理解決,以保障漁民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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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豚殘屍漂岸上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3年 1月 20日, 23:05

鯨豚殘屍漂岸上 海巡協助掩埋

︻記者張小瑜報導︼海巡署南部地區巡防局第七二岸巡大隊合界漁港安檢所通報,19日上午10時55分許,於合界沙灘處發現一隻不知名鯨豚屍體已死亡多時,通知農漁局保育科陳課長知悉後指導實施就地掩埋。

經合界漁港安檢所人員通報,港區巡邏時發現合界沙灘上有不明物體立即前往查看,確認為鯨豚長約230公分已死亡多日,立即通報農漁局保育科單位知悉後依指導實施就地掩埋避免腐臭,該大隊即派員協助後續鯨豚屍體掩埋。

第七二岸巡大隊表示,平常執行公務勤務外,對於為民服務以及各項海洋生態保育工作均格外重視,如發現於沿海有任何需協助事項,均可透過﹁118﹂服務專線通報海巡署,海巡署將立即派員協助處理。

△海巡第七二岸巡協助鯨豚屍體掩埋。
鯨豚殘屍漂岸上 海巡惋惜就地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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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海豚游進港區 澎湖搶救海豚大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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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小瑜報導︼一隻瓶鼻海豚一日上午疑似誤食延繩釣魚餌,全身遭漁和漁纏繞全身傷痕累累,在鎖港漁港港區載浮載沈,漁民發現後與海巡及保育單位展開一場搶救海豚大作戰,將這隻落難澎湖的小海豚緊急送往海龜收容照護中心救治,由於傷勢不輕將被安置接受進一步治療。

全身傷痕累累,幾乎己經奄奄一息的瓶鼻海豚上午十點在馬公市鎖港港區載浮載沈,全身則纏滿魚線,旁邊還拖著一個白色保麗龍浮標,情況危急,漁民發現後立即與岸巡人員聯手,先是利用舢舨船接近,再由兩名岸巡人員下水將牠抱住割開身上的漁線,人豚在舢舨協助下靠港上岸。

受傷的海豚身長約莫一公尺半,約為兩三歲的幼豚,全身包括吻部,左翼和尾部上端多處遭漁網和漁線割傷,傷勢不輕,岸巡人員不斷的提水替牠保濕,並緊急通報縣府保育人員緊急送往進行青灣海龜收容照護中心搶救。

保育課長陳金龍表示,受傷的明明是隻瓶鼻海豚幼豚,卻被送到海龜收容照護中心救治,加上原本照顧傷龜人員都是澎湖海洋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適逢假日,更顯人手不足,未來受傷的幼豚照護責任誰屬,包括澎縣府保育課,家畜疾病防治所和海洋研究中心三個單位人員面面相覷束手無策。

受傷的瓶鼻海豚尤於年紀還小,身上三處嚴重的切割傷,加上一度以為魚鉤還在嘴巴,小海豚痛得不斷在養殖池內繞園園,呼吸孔還一直發出吱吱的哀嗚聲,令人看了十分不忍,澎湖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為了不讓牠受到感染,不得已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現場立即給予清潔消毒,並給了抗生消炎和鎮靜的針劑。同時進行傷肢縫合。

澎湖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郭仁政表示,由於擱淺的鼻瓶幼豚傷勢過嚴重,無法立即野放,因此保育人員將先行將牠留置接受進一步治療,不過就怕小海豚受困期間肺部有積水現象,情況就不是很樂觀。

△海巡、漁民、保育單位聯手搶救纏網海豚。
鎖港漁港內海豚送海洋生物研究中心

︻記者張小瑜報導︼12月1日鎖港漁港內驚見乙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瓶鼻海豚,該安檢所古宗杰上尉立即通報縣府農漁局人員到場,經該局3名生態保育科人員蒞場,判斷瓶鼻為太平洋瓶鼻海豚,粗估約2至3歲之幼豚,為延繩釣網具所纒繞,身體狀況已約略顯得虛弱。經縣府農漁局與安檢所人員租船於港中將其救起,以粗布沾濕將其圍繞以免呈失水狀況而錯失救護先機,並請海洋生物研究中心協助收容。

縣府防治所郭仁政所長等2人初檢,海豚為多條延繩釣鈎具纒繞,嘴巴外側及內緣幾處為魚鈎所傷,左已撕裂傷,尾巴部份有傷痕。防治所人員先將其左鰭等縫合,後為其擦拭藥膏等藥品,並為其打預防針以防治感染。將其載往青灣生物研究中心,安置在大型之蓄養池中,持續觀察其適應情形是否良好。

經通知台灣鯨豚協會,將派請該會於南區負責人王建平教授蒞澎瞭解受傷情形,再決定後續處理。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海豚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列為珍貴稀有保育類之動物,凡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將會面臨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本次海豚救護,感謝安檢所及民眾能立即通報,立即伸出援手,顯示本縣在鯨豚救援上之積極作為,已獲得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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