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租車應注意事項
發表於 : 2008年 4月 6日, 20:48
1.租賃車輛之價格以實車為標準訂之。
2.半日以五小時內為準。
3.全日以二十四小時以內為準。請於營業時間交還車輛,因故必須續租,請務必在預定還車時間前通知。
4.逾時費用每一小時以全日租金十分之一計算。
5.代聘環島司機,費用以1500元計。
6.租用車輛請小心駕駛、停放,如有毀損,仍須負擔修復期間之營業損失及租金。
7.車輛若有事故發生時,顧客應無條件將車輛送至原廠廠商估價。
8.不得出租未帶駕照及酗酒者。
9.承租人須年滿18歲及具有一年以上有效汽車、機車駕駛執照(正本)查驗
承租人需攜帶有效駕照及健保卡、身分證,外國籍人士請持外國駕照換領本國駕照,
查詢有無與我國互惠的國家,及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查閱平等互惠原則查詢可否辦理換照請參考網站),
洽詢電話:(02)27630155#203
10.離島機車分"行程機車"及"過夜機車"二種,報價不同,離島租車含機油。
11.一般離島的機場、碼頭為免費接送至住宿地點或租車地點。
12.離島(七美、望安)旅遊尚可搭乘冷氣遊覽車,有固定路線,車上並有解說及導覽,有的景點會讓您下車拍照。
13.若發現租用車輛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請於一小時內告知,租車公司將作立即處理。
14.租賃汽機車期間請遵守交通規則。「測速照相(含機車)、違規停車、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紅燈越線...」
15.菊島MAP交安導覽地圖-1、菊島MAP交安導覽地圖-2
16.關於駕照影本存留的部分
這是車行及車輛公會的規定
車行當然也怕我們肇事或違規而自有理虧吃罰單
一般影本存留約1-2個月若無事即刻銷毀
當然依照我們的車行車速方式 多是不會有違規的情形發生
2.半日以五小時內為準。
3.全日以二十四小時以內為準。請於營業時間交還車輛,因故必須續租,請務必在預定還車時間前通知。
4.逾時費用每一小時以全日租金十分之一計算。
5.代聘環島司機,費用以1500元計。
6.租用車輛請小心駕駛、停放,如有毀損,仍須負擔修復期間之營業損失及租金。
7.車輛若有事故發生時,顧客應無條件將車輛送至原廠廠商估價。
8.不得出租未帶駕照及酗酒者。
9.承租人須年滿18歲及具有一年以上有效汽車、機車駕駛執照(正本)查驗
承租人需攜帶有效駕照及健保卡、身分證,外國籍人士請持外國駕照換領本國駕照,
查詢有無與我國互惠的國家,及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查閱平等互惠原則查詢可否辦理換照請參考網站),
洽詢電話:(02)27630155#203
10.離島機車分"行程機車"及"過夜機車"二種,報價不同,離島租車含機油。
11.一般離島的機場、碼頭為免費接送至住宿地點或租車地點。
12.離島(七美、望安)旅遊尚可搭乘冷氣遊覽車,有固定路線,車上並有解說及導覽,有的景點會讓您下車拍照。
13.若發現租用車輛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請於一小時內告知,租車公司將作立即處理。
14.租賃汽機車期間請遵守交通規則。「測速照相(含機車)、違規停車、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紅燈越線...」
15.菊島MAP交安導覽地圖-1、菊島MAP交安導覽地圖-2
16.關於駕照影本存留的部分
這是車行及車輛公會的規定
車行當然也怕我們肇事或違規而自有理虧吃罰單
一般影本存留約1-2個月若無事即刻銷毀
當然依照我們的車行車速方式 多是不會有違規的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