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低碳建築設計準則今上路
︻記者張小瑜報導︼﹁澎湖縣低碳建築設計準則﹂將於本︵101︶年9月1日起施行,逐步建構低碳生態城市。
本縣係屬低碳示範島,應為低碳島之示範建置與興建具省能源、省資源及低汙染之低碳建築,暨建立舒適、健康及環保之居住環境,逐步建構低碳生態城市。該準則於草擬期間邀集本縣建築師及建商說明研討,並參酌內政部本年6月27日修正發布之綠建築相關設計規範,以打造符合本縣氣候、環境及風土民情之低碳建築。
該準則將於本︵101︶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初步以﹁澎湖縣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及風景區農牧用地或養殖用地興建住宅計畫暨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及馬公都市計畫︵四維路以北附近︶細部計畫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等特定地區明定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