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第三漁港綜合旅館區興建案簽約 2013.
︻記者莊惠惠報導︼澎湖首間國際級綜合旅館簽約儀式,19日下午在澎湖科技大學海洋大樓國際會議中心隆重舉行,縣長王乾發、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吳錫顯、澎湖科技大學校長蕭泉源共同簽下興建營運及產學合作約定,宣告本案正式啟動!
﹁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綜合旅館區興建營運移轉案﹂暨﹁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與澎湖科技大學產學合作﹂簽約儀式,昨日下午2時舉行,王縣長欣喜表示,這是澎湖發展的重要契機,希望未來帶動更多投資開發案在澎湖進行。
第三漁港港區為馬公市新興精華區,為帶動周邊區域成長發展,縣府釋出第三漁港旅館區馬公段2666│29地號土地︵南海遊客服務中心 後方︶,希望將第三漁港週邊區域打造成為觀光發展重鎮,讓遊客來澎遊玩可一併享受豐富的自然資源及優質的住宿、育樂、購物設施,提升本縣遊憩服務水準。
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吳錫顯表示,此次綜合旅館興建營運移轉案由該公司規劃,以﹁在地化、現代化、綠美化﹂三大特色為設計主軸,將澎湖的自然人文以現代時尚美學建造,融合環保生態概念建造。樓高12層、興建面積15,000坪,將以飯店結合購物商場模式營運,打造一座具觀光、休閒、國際會議、免稅購物、國際旅館、文化展演的綜合觀光飯店級國際商場,並增設澎湖特產中心,提供澎湖特產業者、美食、文創業者進駐。
對於免稅商店龍頭昇恆昌公司開發投資澎湖馬公第三漁港綜合旅館區案,王縣長致詞時表示令人振奮,相信會讓澎湖觀光旅遊有很大的蛻變,此投資案不僅興建高品質旅館結合休閒、育樂、購物中心等設施,創造一個綜合性的遊憩服務園區,同時也與澎科大簽訂產學合作,將為澎湖子弟提供500至1,000個就業機會。
王縣長對於昇恆昌公司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屢獲﹁國家公益獎﹂、﹁台灣觀光特別貢獻獎﹂等殊榮肯定,他也表達感佩,並且期待本案工程可以很快啟動,相信全年無休的購物商場,助益於澎湖冬季旅遊的發展,值得期待。
劉陳議長表示,本開發案是澎湖觀光轉型的最佳典範,可喜可賀。她除了肯定昇恆昌團隊表現有目共睹,並感謝昇恆昌在澎湖投資,也期許縣府團隊展現高行政效能,讓此投資案可以很快在澎湖鄉親面前展現成果。
昇恆昌吳錫顯總經理表示,此次預計興建及營運總投資額達新臺幣30億元,預期將於2017年完工,昇恆昌將會全力以赴,盡量縮短工期,並與澎湖鄉親一起努力,將澎湖市場做大。
簽約儀式包括議長劉陳昭玲、議員葉竹林、副縣長呂永泰、秘書長劉丁乾及縣府一級主管、水試所澎湖生物研究中心主任蔡萬生、救國團總幹事梁明峰,昇恆昌免稅商店行政副總經理江建廷、澎坊免稅商店總經理常春媚都到場共同參與見證。
同時,昇恆昌與澎科大簽訂產學合作,戮力培育澎湖觀光、旅館、餐飲、免稅等國際優秀人才。每年將頒發澎科大優良學生獎助學金20萬元,以實際行動鼓勵澎湖學子努力向學,並身體力行傳達對於澎湖這塊土地的認同與關懷。
△﹁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綜合旅館區興建營運移轉案﹂暨﹁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與澎湖科技大學產學合作﹂簽約儀式澎湖啟動,縣長王乾發、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吳錫顯、澎湖科技大學校長蕭泉源共同簽約定。︵莊惠惠攝︶
達佈施BOT延宕 民代要求移送監察院調查︻記者鄭隆正報導︼第三漁港達佈施BOT案工程延宕至今完工遙遙無期,昨日縣議會臨時會議員再提出質詢請教旅遊處該案目前進度與違規處罰情形,副議長藍俊逸和陳海山議員都認為如果業者可以確定完工日期,或無法完成均可坦白說出來看如何解決,不能一拖再拖,變成遙遙無期,也破壞政府威信,讓旅遊處難以交待,否則還是繼續如此下去,只有移送監察院 調查。
藍副議長說,BOT案期限展延二個月己到期,目前如何處置?雖然當初規定103年元月一日視同營業,違規一日罰一萬,60天改善期罰60萬,但60天改善期早就過了,60萬罰款是否有繳?而目前又是限期改善,他不知限期改善是誰規定的,他認為建設工程的工作進度表規定是完工,檢查沒通過尚未取得使用執照才有改善期,但第三漁港BOT案目前工作進度落後太多,那有改善期,何況是從一開始到現在都落後,至今業者也不出來說明,也聽說工人拿不到錢。
陳海山議員指出,BOT案後面不知有什麼壓力,縣府才會讓業者一直拖,他認為可以將此案送地檢署或監察院 偵辦,否則讓民眾認為議會太軟弱。他說,從上次會議到現在旅遊處還是無法做出決定,如果業者沒經費可以坦白說出,看要如何來解決才對,而不是一拖再拖,否則展延二個月,二個月己到還要限期改善,顯然變無限期。
陳海山問建設處葉處長,四年前申請建照到現在,展延己過期,如果過了期是否還必須重新申請,如果沒有重新申請未來他將會將建管課長和處長一起移送調查,希望處長提供申請及重新申請資料、時間表給議會。
建設處葉處長表示,BOT案建照展延己過,也有重新申請,依法都要核准,也有時間表。
旅遊處陳處長表示,達佈施BOT案落後,也超過60天改善期,上星期旅遊處有赴現場查核,業者是有在趕工,目前做一些門窗工作,目前的落後是不必催告就就可以處罰,旅遊處也開出60萬罰款,但目前業者尚未繳納,如果業者不在期限內繳納,將從保證金扣,也會依照契約來做。
達步施案須於年底取得使用執照 6.8.
●副議長藍俊逸要求縣府依約處置達步施開發案。(鄒秀成攝)
副議長質疑工程進度 副縣長:未如期完成即解約拆屋還地
(記者鄒秀成報導)針對第三漁港福朋酒店BOT案,取得使用執照的期限延至今年12月2日,副議長藍俊逸昨天再質疑工程進度能否如期完成;副縣長呂永泰表示,屆時如未能如期取照,縣府將依約終止契約,並要求投資人拆屋還地。
藍副議長指出,原應於去年底完工取得使用執照的第三漁港福朋酒店BOT案,縣府在展延2個月工期後仍未順利完工,又同意業者限期改善9個月內完工,至今年12月2日需取得使用執照。他認為工程從頭到尾不曾完工,何來改善之說?質疑是變相同意展延工期。
且議會要求再延9個月的通知應提交法院公證,並註明業者無法達成需無條件終止契約且放棄法律追溯,否則難保屆時業者又會採訴訟拖延戰;但縣府雖已進行法院公證,但僅將契約拿至法院蓋章,日後的法律約束效益,恐仍有再議與模糊的空間。
副議長指出,福朋酒店BOT開發案,依照縣府與投資人簽訂的契約,早在2年前就應完工啟用,但因工程一再延宕,後來縣府同意工程展延重新簽約,定在去年12月31日之前應完工取得使用執照。
去年底時限到期仍未完工,因此縣府再同意展延2個月至今年3月2日,期間每日罰款1萬元;3月2日還是沒有完工,由縣府已下最後通牒,同意限期改善9個月內完工。
他認為剛開始成案時,合約即註明投資方需取得銀行聯貸同意書,案子才能進行,但縣府並未堅持,放行之後才會造成今日業者礙於財力難以繼續的局面,全案頗似台北雙子星開發案的翻版。
縣府既未尊重合約精神在先,現在又有何立場要求投資人遵循契約規範?日後若未能如期完工,走上法律訴訟恐勢所難免。
他質疑若年底仍逾期,縣府將採何種做法?建設處長葉國清一度表示,該建物若完成主體外觀即可申請使用執照,但副議長表示無法認同;他強調,所謂「使用執照」當然是在工程與內部消防、水電等重要設施均完成,可做為當初申請的旅館用途時才能取得,呼籲建設處不能便宜行事。
至於無法如期完全的處置,副縣長呂永泰表示屆時如未能如期取照,縣府將依約終止契約,並要求投資人拆屋還地給縣府。
社論─便民還是圖利?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271960 ... 3021118933誤導民眾,混淆視聽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271960 ... comments=1福朋酒店 二項缺失未過建設處發放執照 議員追究責任
︻記者鄭隆正報導︼縣議會定期會昨日上午進行消防局與社會處業務報告,下午由衛生局作業務報告。陳海山議員在消防局業務報告後,針對第三漁港達佈施福朋渡假飯店消防公安問題提出請教消防局長,他認為福朋渡假飯店沒有排煙設施和防火門,為何建設處會核發使用執照?
陳海山請教消防局長洪永澎,消防局審查公共安全建物檢查過程有那幾項?他不了解,所以請教局長;他說,根據消防局給他的103年4月2日回覆福朋飯店的消安檢查函文指出,福朋4月2日提出消防安全公共檢查至4月7日,其中扣除假日,短短只有三天,檢查項目是否與原先設計圖一樣?
陳海山說,4月7日消防局函文福朋飯店,當天局長請假由副局長代行,然此案爭議大,但效率之高在短短三天就做完消安檢查,難免讓人匪夷所思,但審查結果內部的排煙與樓層的防火門並未裝設,他認為消防局函覆相關單位,也證明福朋整個防火門未完成,但消防局函覆給建設處後卻未做最後追蹤檢查,如果是有,他請消防局應將檢查的相關人員簽章和照片提供給他,否則飯店是八大行業其中之一,馬虎不得。他說,他也請教政風處要深入調查此案,消防局所指出的二項問題是否應再複檢,等檢查通過才可以將檢查合格證明交給業者,讓業者來向建設處申請使用執照。
消防局長洪永澎表示,福朋酒店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是要建築物完成才申請消安逐項檢查,是於今年二月十一日接獲第一次申請,但因證件不齊退回,第二次資料完整,消防局派三組人員前去檢查122項,但不通過又退回,三月二十一日再申請,也再分三組人員去檢查,但仍有48項未符合規定,四月二日又掛號檢查,就如四月七日回答福朋酒店並告知的,除各樓層排煙設備和消防門未裝事項,並要求改善,事後消防局也根據建築物消安設備作業要點規定,必須完成再由起造人行文告知,才能派人去檢查。
陳議員指出,既函文還表示仍有二項必須改進,但建設處卻不把它當成一回事,並於四月二十八日發放使用執照;他說,只要一切合法沒人會怎樣,但對敏感的建築物不能特別的通融,消防局既指出二項缺失,理應業者再提出申請檢驗,但業者卻拿著消防局指出二項改進缺失向建設處申請使用執照,建設處不查,使用執照照發,因此,他希望消防局為保護自己隨時必須盯著,並函知業者不補檢函文告知後果自行負責來保護自己。
陳海山氣憤的指出,消防局既函文給業者並將不符合規定二項列出,建設處竟然核發使用執照,但對百姓建屋卻百般刁難,顯然公務機關沒有依法行政,對重大投資案也沒有層層把關,未來又如何保障旅客安全。
他說,依照正常程序在消防公共安全檢查缺失理應複檢通過才符合規定,也才能向建設處申請核發使用執照,然建設處如此的草率,如今福朋酒店到地政事務所要辦理產權登記準備辦理貸款,卻仍有很多不符合規定程序而無法完成登記,他問局長是否有受到高層要求要儘速發給福朋酒店使用執照,否則消防安全檢查未過,又沒有再提出複檢,卻取得使用執照,未來澎湖所有大型建物消防局也應比照辦理,大家可以有樣學樣。
陳海山說,目前是消防安全檢查不是建物,如果複檢未過就可以取得,那消安檢查顯然是做假的,因此,他提醒消防局目前已有相關單位人員拍照取證,也發現排煙設施和安全門未裝設就發執照,他希望消防局慎重其事,以免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