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印尼Indonesia

印尼Indonesia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0年 4月 30日, 18:07

菊島安勞專案 印尼逃逸漁工落網
︻記者鄭家瑜報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配合五一勞動節,以保障合法外來人口之勞動人權及人道關懷立場,近日特於全國舉行不定期﹁安勞專案﹂。澎湖縣專勤隊科員朱先生、助理員趙先生等二員,於前︵28︶日12時30分在本縣馬公市第三漁港碼頭,查緝外來人口SARWONO乙名,經電腦比對為行蹤不明外勞,依法帶隊查處。

據了解,該名行蹤不明外勞SARWONO為26歲之印尼籍漁工,於96年9月間來澎,原受僱於望安鄉東嶼坪﹁弘╳興號漁船﹂,因嫌工作忙碌薪資過低,竟枉顧合法申訴管道權利及保障,逕自97年5月3日起逃逸,失聯流浪長達725天。SARWONO逃逸失聯後,因語言不通,在澎又無親友,由於移民署澎湖縣專勤隊移責區同仁查察綿密,致一般漁民均不敢隨便僱用SARWONO,只好到處投靠印尼籍同鄉尋求接濟,始得以存活,透過同鄉翻譯轉述,SARWONO被查獲時,身上已無分文,不但饑餓多日且未盥洗,外型如同遊民,全身髒亂污臭不堪,隊長蔡禎祥了解SARWONO狀況後,特別指示購買便當飲料並自掏腰包,先行購贈換洗衣物,供其食用圖以溫飽,著實展現關懷服務,發揮人道精神。

據了解,SARWONO逃逸失聯後,即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等規定,本案爰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法律授權,暫予收容於澎湖縣專勤隊外國人臨時收容所,俟調查SARWONO有無在我國簽涉其它刑事案件或非法工作後,再執行驅逐出國處分,並依法管制SARWONO,5年內不得再度申請進入我國。
Lohas
系統管理員
 
文章: 9452
註冊時間: 2008年 3月 9日, 09:11
來自: 樂活澎湖灣

印尼勞工 最佳外籍好幫手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1年 11月 11日, 14:34

印尼勞工 最佳外籍好幫手 2011.7.9.

雇主應尊重不同宗教與飲食習慣

(記者蔡若瑟報導)位處熱帶地區的印尼,是全世界最大的島嶼國家,人口數居全球第四,大部分的人民信仰伊斯蘭(回教),由於華僑為數頗眾,因此有少部分的印尼外籍勞工會講閩南語或客家語。目前受僱在縣內從事漁撈工作的印尼籍外勞多達1千多人,看護工則有5百多人,可說是縣內基層勞動力的「最佳外籍好幫手」。
印尼由不同的種族構成,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與語言。超過85%的印尼人信仰伊斯蘭,依據教規,穆斯林(回教徒)禁止飲酒、禁食豬肉等,且每天必須面向西方聖地的麥加方向進行5次禮拜,禮拜是對阿拉表現感謝與敬拜。
穆斯林的生活常表現在服飾、飲食或是禮拜與齋戒上,臺灣民眾雖然陌生,但對於不同宗教的教義與飲食習慣,應予以尊重。
伊斯蘭的節慶中,最神聖的是齋戒月和開齋節。齋戒月在每年的回曆九月,為期29至30天,齋戒月結束後的那天,就是開齋節。在齋戒月中,穆斯林從黎明起到日落期間禁飲食,晚上可進食,目的是要讓穆斯林從日常生活中體認要多忍耐、多反省、多行善並關懷窮人。
開齋節就像是穆斯林的年節,他們盛大而隆重地迎接開齋節,一同感謝阿拉帶來的和平喜樂。
印尼人民個性單純、尊重長輩、待人溫和,惟自尊心較強,印尼勞工工作認真,比較不會發生賭博、飲酒等違規事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印尼人以右手為尊,無論是吃東西、握手、傳遞物品等,都用右手進行動作,有些會用右手徒手抓取食物進食,左手則是負責個人衛生清潔,對他們而言,若用左手碰觸別人的身體或握手,是很不禮貌又不衛生的行為。
由於宗教信仰緣故,雇主應了解的是,若家中的印尼籍勞工為穆斯林,在齋戒月時他們可能會特別早起(黎明)吃早餐,然後便空腹直到太陽下山後才會再度進食,但並不會影響他們的工作情況,因此,雇主切勿以關心或入境隨俗為理由,強迫他們食用豬肉或拜拜。此外,由於飲食習慣不同,印尼外勞烹調的口味可能會偏向酸辣,雇主若不習慣可以與他們溝通,更可教他們烹飪臺灣菜餚,製作符合自家口味的餐點。
只要雇主能尊重不同族群的文化差異與宗教習性,且溝通得宜,印尼籍勞工將會是得力的好幫手。
Lohas
系統管理員
 
文章: 9452
註冊時間: 2008年 3月 9日, 09:11
來自: 樂活澎湖灣

伊斯蘭教開齋日印尼人慶祝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2年 8月 20日, 14:12

伊斯蘭教開齋日印尼人慶祝

︻記者黃政義報導︼昨天是伊斯蘭教的開齋日,本縣的印尼籍外勞為慶祝此一佳節,於前天晚上齊聚在菊島之星前廣場,敲鑼打鼓的沿著三民路步行至民生路的﹁印尼的店﹂,歡度他們的新年,由於印尼籍外勞人數眾多,引起民眾的注意,紛紛駐足圍觀;警方為防止外勞的脫序滋事,馬公分局長張泰賓特別指示啟明派出所加強現場秩序的維護及法令宣導。

分局長張泰賓表示:齋戒月對回教徒來說,是一年中最神聖的月份,也是他們重要的習俗,前天晚上的遊行隊伍,警方除沿路加強秩序的維護及在﹁印尼的店﹂附近守望,防制外勞喧嘩、滋事外,並俟機向外勞實施法令宣導,以免外勞不熟悉本國法令而觸法;另外,也籲請國人更了解多元文化,尊重不同的文化,接受外勞存在於台灣社會的正當性,就如同我們能接受西方人民來到台灣一樣,以平等的方式來看待他們。

張分局長並呼籲雇主平時應加強其外勞的生活管理,要求聘雇勞在工作之餘,在從事休閒活動應自我約束,深夜勿在外飲酒、遊蕩,以免發生違法、違序的行為,如聚眾已妨害地方安寧、或其他違法違序情事,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印尼漁工遭鰻魚咬傷 海巡協助就醫

︻記者張小瑜報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八︵澎湖︶海巡隊18日,接獲13巡防區通報有一艘﹁漁成利﹂漁船在七美海域作業,船上有一名印尼籍船員左手手腕遭鰻魚咬傷血流不止,急需巡防艇前往協助後送救治。

澎湖海巡隊表示,11月8日23時52分接獲民眾118報案有一艘﹁漁成利CT2│6133﹂號漁船於七美西北4.5浬作業,船上有一名印尼籍船員左手手腕遭鰻魚咬傷血流不止,情況危急需後送就醫,為掌握時效本隊立即連繫﹁漁成利﹂漁船船長請該船往馬公方向行駛,並同時派遣PP│10038艇全速前往,同時與13巡防區聯繫掌握﹁漁成利﹂號漁船最新船位,會合並接駁傷患及一名外籍船員陪同上艇返航就醫,同時由艇上同仁給予實施簡易止血包紮防止血流不止,0145時通知消防局派遣救護車至該隊碼頭備便,於零晨2時協助傷患上救護車前往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醫。

海巡隊表示,澎湖四面環海,作業漁船眾多,漁民如在海上作業發生狀況或突發事件,及接獲大陸漁船發出之求救訊息時,可撥打本署﹁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台灣區漁業廣播電台通報,海巡署及相關單位將立即展開救援任務,以保障漁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海巡九日零晨協助外籍漁工就醫。
Lohas
系統管理員
 
文章: 9452
註冊時間: 2008年 3月 9日, 09:11
來自: 樂活澎湖灣

不滿法院裁罰 外籍漁工集體罷工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3年 2月 10日, 16:38

不滿法院裁罰 外籍漁工集體罷工
圖檔
●外垵社區活動中心百餘位外籍漁工聚眾罷工。(宋國正攝)

警方介入協調3小時 終獲和平收場
 (記者宋國正報導)西嶼鄉外垵村社區活動中心前日早晨即陸續集結一批外籍漁工,大夥比手畫腳議論紛紛,就是不願回到工作崗位從事漁務工作;由於言語無法溝通,現場百餘位外勞大家人手一份「法院裁定書」,眾人議論焦點似乎集中在該份裁定內容。
 群情激憤的外勞聚集,引發越來越大的抗議聲浪,引起漁船業者與附近住戶恐慌,轄區警方與海巡署岸巡第七二大隊據報疑似有外勞聚眾鬧事後,隨即派出大批警力趕到現場;白沙警分局長翁偉仁全程坐鎮指揮掌控抗議現場,縣議員李添進與地方民意代表許永春與部分漁船業者均到場關切事件的發展。
 據了解,之所以會發生前日這件外勞抗議事件,疑係於去年9月25日下午8時許,於馬公市第三漁港雅霖飯店前空地發生外勞集體鬥毆事件,縣警局馬公分局將當時涉案的87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地方法院審理,今年1月31日經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被移送人需罰鍰新台幣3千元;部分被罰款的外勞不服這項判決,而鼓惑其他同鄉一起加入抗議戰局。
 抗議外勞透過翻譯人員表示,警方當初詢問筆錄時並未言及刑罰之外尚有此項罰款事宜,他們每個月辛苦工作才賺取幾千元工資,如再繳付3千元,那生活費將成問題;希望法官法外開恩,否則他們就寧可不要回去工作了。
 現場有人建議各船東似乎可以代替各所屬船員墊付此筆罰鍰,就如同春節發放年節獎金,讓船員也能安心過個好年。但是,現場就有部分船主堅定拒絕並表示,此例一開,那就等同縱容滋事般,日後再度做奸犯科後,豈不是要業者去負責?也有人提議,是否拒繳罰款而改服勞役?但是現場又有人大表反對,認為沒人工作是船主的損失,為什麼別人犯錯,都要船主來承擔損失?
 白沙分局長翁偉仁不願其煩的透過翻譯人員向外勞們喊話,表示法官既已做出裁決,如果不服判決,目前只能依據法定程序提出抗告,希望當事人把握最後一天的機會。
 現場疑似缺乏專業溝通人士居間協調,抗議群眾其中有人帶頭,一度把人群帶到漁港碼頭籃球場聚集,現場似有山雨欲來的激烈暴動跡象,引起警方一陣緊張。警方強調,看到外勞們為了曲曲3千元的罰款就受不了,為了一直不想讓事態再擴大,所以儘量以低調安撫方式處理此事。
 所幸在警方透過各船主與外籍女子從中協調下,後來又把抗議群眾再度請回到社區活動中心,經過長達4個小時的努力,最後結論是由被移送人填具委託書,交由仲介業者代表向法院提出抗告,一場罷工事件才告暫時平和收場。

商家困擾 漁工幫傭以印尼幣購物
 (記者洪添鋆報導)最近坊間出現不少印尼籍漁工及幫傭,購物之後以印尼幣付帳,由於一般民眾對於印尼幣和新台幣之間的匯率並不清楚,且一般商家是否可以接受印尼幣也不無疑慮,所以造成許多商家的困擾。
 據了解,由於在澎湖工作的印尼籍漁工及幫傭相當多,最近不少商家反應,這些漁工及幫傭在購物後紛紛表示,不方便到台灣銀行兌換新台幣,所以希望商家幫忙,讓他們用印尼幣付貨款。商家對此深感困擾,因為一方面匯率並非很清楚,且是否合法也有疑慮,但基於「顧客最大」的理念,不收印尼幣又說不過去,所以可說是進退兩難。
 據了解,印尼幣與新台幣兌換的比率大約是350:1,印尼籍漁工及幫傭都很清楚,但澎湖的商家可能就不了解,若他們存心訛詐,吃虧的就是我們澎湖的商家。對此,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力仲介人士表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建議商家不要接受印尼幣,以免因小失大。
Lohas
系統管理員
 
文章: 9452
註冊時間: 2008年 3月 9日, 09:11
來自: 樂活澎湖灣


回到 國際新聞Int`l News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 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

c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