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法院裁罰 外籍漁工集體罷工
●外垵社區活動中心百餘位外籍漁工聚眾罷工。(宋國正攝)
警方介入協調3小時 終獲和平收場
(記者宋國正報導)西嶼鄉外垵村社區活動中心前日早晨即陸續集結一批外籍漁工,大夥比手畫腳議論紛紛,就是不願回到工作崗位從事漁務工作;由於言語無法溝通,現場百餘位外勞大家人手一份「法院裁定書」,眾人議論焦點似乎集中在該份裁定內容。
群情激憤的外勞聚集,引發越來越大的抗議聲浪,引起漁船業者與附近住戶恐慌,轄區警方與海巡署岸巡第七二大隊據報疑似有外勞聚眾鬧事後,隨即派出大批警力趕到現場;白沙警分局長翁偉仁全程坐鎮指揮掌控抗議現場,縣議員李添進與地方民意代表許永春與部分漁船業者均到場關切事件的發展。
據了解,之所以會發生前日這件外勞抗議事件,疑係於去年9月25日下午8時許,於馬公市第三漁港雅霖飯店前空地發生外勞集體鬥毆事件,縣警局馬公分局將當時涉案的87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地方法院審理,今年1月31日經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被移送人需罰鍰新台幣3千元;部分被罰款的外勞不服這項判決,而鼓惑其他同鄉一起加入抗議戰局。
抗議外勞透過翻譯人員表示,警方當初詢問筆錄時並未言及刑罰之外尚有此項罰款事宜,他們每個月辛苦工作才賺取幾千元工資,如再繳付3千元,那生活費將成問題;希望法官法外開恩,否則他們就寧可不要回去工作了。
現場有人建議各船東似乎可以代替各所屬船員墊付此筆罰鍰,就如同春節發放年節獎金,讓船員也能安心過個好年。但是,現場就有部分船主堅定拒絕並表示,此例一開,那就等同縱容滋事般,日後再度做奸犯科後,豈不是要業者去負責?也有人提議,是否拒繳罰款而改服勞役?但是現場又有人大表反對,認為沒人工作是船主的損失,為什麼別人犯錯,都要船主來承擔損失?
白沙分局長翁偉仁不願其煩的透過翻譯人員向外勞們喊話,表示法官既已做出裁決,如果不服判決,目前只能依據法定程序提出抗告,希望當事人把握最後一天的機會。
現場疑似缺乏專業溝通人士居間協調,抗議群眾其中有人帶頭,一度把人群帶到漁港碼頭籃球場聚集,現場似有山雨欲來的激烈暴動跡象,引起警方一陣緊張。警方強調,看到外勞們為了曲曲3千元的罰款就受不了,為了一直不想讓事態再擴大,所以儘量以低調安撫方式處理此事。
所幸在警方透過各船主與外籍女子從中協調下,後來又把抗議群眾再度請回到社區活動中心,經過長達4個小時的努力,最後結論是由被移送人填具委託書,交由仲介業者代表向法院提出抗告,一場罷工事件才告暫時平和收場。
商家困擾 漁工幫傭以印尼幣購物
(記者洪添鋆報導)最近坊間出現不少印尼籍漁工及幫傭,購物之後以印尼幣付帳,由於一般民眾對於印尼幣和新台幣之間的匯率並不清楚,且一般商家是否可以接受印尼幣也不無疑慮,所以造成許多商家的困擾。
據了解,由於在澎湖工作的印尼籍漁工及幫傭相當多,最近不少商家反應,這些漁工及幫傭在購物後紛紛表示,不方便到台灣銀行兌換新台幣,所以希望商家幫忙,讓他們用印尼幣付貨款。商家對此深感困擾,因為一方面匯率並非很清楚,且是否合法也有疑慮,但基於「顧客最大」的理念,不收印尼幣又說不過去,所以可說是進退兩難。
據了解,印尼幣與新台幣兌換的比率大約是350:1,印尼籍漁工及幫傭都很清楚,但澎湖的商家可能就不了解,若他們存心訛詐,吃虧的就是我們澎湖的商家。對此,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力仲介人士表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建議商家不要接受印尼幣,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