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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及上課訊息

查詢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及上課訊息

文章Lohas 發表於 2013年 6月 9日, 08:47

查詢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及上課訊息 報您知!

颱風季節即將來臨,遇到天然災害時,除了防災救災外,民眾最關心的就是停班停課的問題。為服務民眾及公教同仁,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網址:http://www.dgpa.gov.tw︶即提供各地區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畫面,供各界查閱。同時民眾亦可撥打服務專線020300166,查詢各地區停止上班及上課訊息。

縣府人事處表示,為使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在天然災害發生時,便於預防及搶救,以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特訂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依該辦法規定,本縣轄區內機關、學校停止上班及上課由縣長決定並通報。由於部分機關、學校例假日或放假日仍有公務上的活動,因此遇例假日有颱風警報時,縣府仍會依照前述規定,發布是否停止上班及上課訊息。

縣府人事處指出,遇颱風過境停止上班期間仍然照常出勤,諸如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關務等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為全年無休服務民眾,且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如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其尚無停止上班之適用。上開輪班人員於停止上班期間,仍應照常出勤,其照常出勤人員得由機關︵構︶核予補休或支給加班費;至於上開人員排定輪休之日如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因無到公服務事實,尚不得予以補休。若宣布停止上課,家中有高級中等︵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身心障礙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子女乏人照顧,父母僅需其中一方為公務人員或單親家庭,即可由服務機關學校核予停止上班登記,以利照顧子女。另外,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因職務必須照常出勤,或因工作需要經機關、學校首長指定出勤者,不得藉口停止上班上課,而拒絕出勤。縣府人事處也呼籲民眾及公教同仁提早做好防範颱風各項準備,使災害減至最輕。
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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