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魚-海膽-丁香魚禁魚期
發表於 : 2009年 2月 17日, 16:00
澎湖章魚禁捕期的爭議一直不斷;雖然縣府強調澎湖章魚具有產季短僅約2個月、產卵數較少的特徵,1隻母章魚的抱卵數僅有10至20顆卵;章魚不同於其他魚類如石斑魚、翻車魚,一產卵即1、2百萬顆的魚海戰術。兩相權衡之下,保育交配產卵期比保育仔稚魚來得重要。因此,清明節前後為澎湖章魚重要的交配期間,禁捕期訂於清明節前後7天並無不妥。但漁民認為,宵節時章魚還很小隻就被抓了;此時該禁不禁,小隻章魚都被抓完了,哪還有長成的大章魚能在清明節交配?這也是澎湖章魚數量始終有限的原因之一。
農漁局宣導 章魚海膽禁魚期
(記者宋國正報導)又到章魚與馬糞海膽盛產期,為保育讓本縣兩種特殊生物永續,農漁局從本月起特加強宣導,章魚部份,每年清明節4月5日前後7日(即3月29至4月12日)為禁魚期,一律禁捕,而馬糞海膽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為開放期,准予採捕殼徑8公分以上之體型,其餘時間一律禁止採捕。
根據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資料顯示,本縣特殊生物章魚族群,一生只產一次卵,每次產卵數僅約10至20顆不等,因產卵數稀少,因此孵化期長而不利生殖策略,遭到人為因素目前已瀕臨滅絕之危機,由於章魚族群係本縣特有種生物,縣府農漁局特別籲請人們珍惜。
另外,早年遍佈澎湖海域的海膽族群,近十多年來同樣遭到人為捕因素,年年銳減,為讓海膽永續,澎湖縣政府近年來亦訂定禁捕期,嚴格規定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為馬糞海膽開放採捕期,殼徑8公分以上體型,其餘時間一律禁歲採捕。
而章魚族群僅每年清明節(4月4日)前後7日禁捕,期間為3月28、29、30、31日、4月1、2、3、4、5、6、7、8、9、10、11日等為期半個月時間。
一位捕章魚超過五十年的漁民表示,章魚只有在澎湖北海的「淺坪海域」才有,東起湖西紅羅,西至白沙後寮,在每年的農曆2月到3月是盛產期,3月23日以後就「沈潛」到岩洞裡,完全不出去覓食,僅靠啃自己的八隻腳過活。她表示,以前的漁民把章魚形容為「鬼」,因為它「來無蹤、去無影」,且有不少人因捕章魚迷失方向,漲潮時未及時上岸而溺斃。所以章魚可說是令人又愛又恨,一方面它充滿著神秘,另方面它美味可口,但因為產量不多,價格逐年飆高,以今年為例,儘管產量比往年多,但價格依舊,每台斤高達1千元。
澎湖縣政府一位官員表示,章魚的確是本縣的特產,由於稀少,更顯珍貴,禁捕15天的目的是避免章魚被過度捕撈,且讓它有產卵的時間,但由於人力實在太有限,所以很難全面取締。
據了解,章魚至今尚無學名,原因可能是量太少,且還未能對它的生命週期做完整的了解。不過,據漁民表示,禁捕15天根本沒有用,根據他們的經驗,章魚的卵藏在頭裡面,每年的冬至開始孵化,只要該年的雨水較豐沛,「淺坪海域」的小螃蟹(尤其是俗稱打狗的黑色小螃蟹)多,當年的章魚一定盛產,反之則難覓其芳蹤。
談到禁捕,沙港的民眾更憤憤不平的表示,查緝人員在沙港的岸邊站崗,沙港的漁民不敢下海,但其他村里的漁民乘船而來,滿載從東邊海域而歸,沙港的漁民眼睜睜看著自己海域的章魚被其他村里的漁民一隻隻的抓走,他們只能在岸邊「捶心肝」,對他們真的是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