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Lohas 發表於 2010年 7月 12日, 08:42
99年飛魚卵漁業漁季明結束
︻記者鄭家瑜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公告今年度飛魚卵漁業漁季結束日,請從事飛魚卵捕撈之業者,務必依前揭日期前結束作業並返港;已進港之漁船應移除飛魚卵漁具︵草席、繩索︶後,始得出港從事其他漁業。漁季結束後仍在海上從事飛魚卵作業者,依漁業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六十八條規定,處收回漁業漁業證照或漁業從業人幹部執業證書或船員手冊一年以下之處分,並得沒入飛魚卵漁具及飛魚卵漁獲物,且未來五年內不得申請兼營飛魚卵漁業。
該會為有效管理飛魚卵漁業資源,同步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岸巡安檢單位,自飛魚卵漁業漁季結束日之次日起︵7月9日︶將於執行漁船出港安全檢查時,協助查核有無攜帶草席,倘發現有此行為,需卸下始准出海。倘不聽規勸執意出海,安檢單位將進行搜證送農委會核處。另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巡艦艇將於台灣北部或東北部海域巡邏協助執核海上是否仍有漁船從事飛魚卵作業。
縣府籲請從事飛魚卵漁撈作業之漁友,一同戮力於飛魚卵漁業資源保育,務必遵守前揭規定,凡違規採捕被查獲者,農委會依法處分相當嚴重,請漁友勿以身試法。
飛魚卵總量管制將達上限 漁署預先公告禁捕
(記者蘇文章報導)採總量管制的捕飛魚,管制上限300噸即將額滿,漁業署已經公告7月9日起禁止採捕。海上作業船隻必須在9日前回航。
每年5至7月飛魚群聚在彭佳嶼一帶海域產卵,漁民利用草蓆誘使飛魚產卵,是重要的經濟漁產,每年一到產卵季節,即有不少澎湖漁船陸續出海作業。
雖然飛魚是海洋食物鏈當中較低階的物種,為了確保高階物種食物來源,保育較低階食物鏈生產力,提供更多高經濟價值洄游性魚類的產值,漁業署從前年開始限期限量管制捕撈飛魚卵,每年總量管制300噸,去年年採捕期5月15日至7月15日,今年則延長到7月底。
雖然預計的採捕期到7月底,但根據漁業署的管控記錄,今年有189多艘澎湖漁船到八斗子漁港捕飛魚卵,海象佳,捕飛魚卵船隻多,捕撈飛魚卵的總量直逼300噸,漁業署因而在2日公告一週後禁止捕撈飛魚卵。6月底沒出海的就不准再出海捕撈飛魚卵,海上作業船隻必須在7月9日前回航。
準備採捕的漁船主為此罵說,政府只會片面限制台灣漁船不能捕,中國漁船卻管不著,台灣漁民只能眼睜睜看大陸漁船作業。一艘漁船飛魚卵季草蓆加上油料等成本要平均40萬至50萬元,今年捕撈期到7月底,有些漁船才來不久,出海1、2趟而已,虧大了。
漁業署採限量管制,卻只管台灣漁船,每天有1、200艘中國漁船在海上拚命撈捕飛魚卵,根本管不到,讓他們很不平衡,如果要總量管制連中國漁船也要限量才行,否則所謂的管理根本只是假象而已。
漁業署副署長陳添壽解釋說,加強管理維護海洋資源,大家才有魚可抓,中國也有禁漁期。另外,中國漁船不能進入台灣24浬內作業,會請海巡單位加強巡查,目前也積極和中國協商,共同維護兩岸的漁業資源,兩邊都要約制才行。
飛魚卵通常用來做成飛魚卵香腸、壽司、涼拌等美食,國人吃得較少,8、9成外銷日本,平均年產值約4000萬;全世界僅中國、台灣、印尼等國漁民會捕撈飛魚卵,由於魚種不一樣,台灣沿海飛魚卵品質比印尼好,較受市場青睞。
質疑飛魚卵總量不合理 漁署堅守底線
(記者蘇文章報導)漁業署在公佈飛魚卵採捕禁止期後,引起澎湖籍漁民抗議,年總量300噸的限制是否合理引起討論,但漁業署還是堅守底線,強調今年的總量已滿,不得繼續採捕,至於是否提高限額,還要再研究。
今年的飛魚卵採捕期已於7月8日結束,漁船不得繼續採捕,有不少漁民以海上作業的經驗認為,過去幾年的總額限制一樣是300噸,實際作業時並未發現飛魚卵有減少跡象,甚至近年達到總量的天數縮短,合理推論為飛魚卵產量增加,持續維持300頓的管制不合理。
另外,飛魚在食物鏈中屬低階層的消費者,又是鬼頭刀、鰆魚、鰹鮪類等中大型洄游性魚類重要食物來源,學者指出飛魚為齒鰆(正鰹)重要餌料之一,研究結果已顯示齒鰆呈明顯下降之趨勢,為此,若漁政機關再不妥適管理,將使海洋食物鏈出現斷層,並使海洋生態失衡。
為使飛魚卵能順利孵化,加入再生產的行列,漁業署在兼顧漁業利用及生態保育前提下,將飛魚卵資源納入管理。歷年來學術研究報告指出,每年飛魚卵漁季約在5月中旬至7月下旬,6月為盛漁期。
近3年來,於漁季開始前,漁業署均召集學者及各相關縣市政府及區漁會研議相關管理措施,近3年飛魚卵總漁獲量均訂定為300公噸(97年及98年統計總漁獲量分別為310.84公噸及239.44公噸),為求飛魚漁業資源之永續,採取總量管制是確保資源永續重要措施。
至於漁民認為採捕總量應該提高,漁業署將持續委託專家學者分析蒐得資料,據以推估資源量,有效掌握飛魚卵漁業資源,並納入次年度總容許漁獲量訂定依據,但今年度已達總量限額,請漁民配合於停止作業進港。